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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2/2/28

各街道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有效落实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物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居民和物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龙岗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小区联防联控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花园小区卡口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实施围合式管理,进入小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小区卡口要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一测二问三查验四安置”措施,督促进出小区人员佩戴口罩,查验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扫场所码+行程码+健康码”流程开展,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逢人必查,逢车必询,重点关注查验来访、陌生面孔、携带行李人员等人群。对发现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报社区三人组处置。做好物业从业人员自身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强化各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督促上岗人员(含外包项目人员)按照检测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在清洁作业过程中注意卫生,戴好防护口罩,作业后勤洗手、勤消毒;加强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管理,室内场所保持通风,并定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减少企业内的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二、各业主委员会要全力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业主委员会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子屏、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开展防疫宣传,共同营造防疫抗疫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各街道物管部门要持续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街道物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将文件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各街道物管部门要成立疫情防控检查专班,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现场进行整改。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得到成效。区住房建设局已成立疫情防控督导专班,不定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区住房建设局将采取约谈、信用扣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区通报并抄送物业行业协会和市住房建设局。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联系人:杨厚涛;联系电话:0755-2858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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