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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街道紫薇苑二期四栋A单元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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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分担住宅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

2020/9/18

    住宅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是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该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并由受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大多采取分摊原则解决楼内公共照明电费问题。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分摊的能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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